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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 祥 經 】
如是我聞1,一時,世尊在舍衛城,祇樹.給孤獨園。爾時,
於後夜分2,容貌絕妙的天人3,光明遍照祇園精舍,他向世尊接近,親
近、敬禮世尊後4,站在一邊5。站在一邊的天人,以偈問世尊:
「許多天人及人類,思考吉祥,祈求平安,請開示,最上吉祥。」
(世尊說:)
「1 勿親近愚者, 2 應親近智者, 3 敬可尊敬者,此事最吉祥。
4 住處應適宜, 5 昔時曾作福, 6 自持正誓願,此事最吉祥。
7 博學8 善工巧, 9 善學諸律儀, 10 口出善言語,此事最吉祥。
11 孝順父母親, 12 愛護妻與子, 13 做事不雜亂,此事最吉祥。
14 佈施15 行正道,16 扶助諸親戚,17 行為無可責,此事最吉祥。
18 遠離19 離諸惡,20 勿飲食酒類,21 不放逸正法,此事最吉祥。
22 恭敬與23 謙虛,24 知足與25 感恩,26 適時聞佛法,此事最吉祥。
27 忍耐及28 恭順,29 參見諸沙門,30 適時論正法,此事最吉祥。
31 熱心與32 梵行( ),33 證悟諸聖諦,34 親自證涅槃,此事最吉祥。
35 雖接觸世法,心寂不動搖,36、37 無憂.染 38 安穩,此事最吉祥。
已作如此類,處處皆不敗,隨處得安樂,此等最吉祥。」
_____________________
1 如是我聞:evam me sutam,如此,被我聽聞。可譯成:「我這樣聽說」,阿難(結集經典的口述者)
確實這樣聽聞。由他自己親耳自佛陀說法,或者親自從聞法者轉述中所聽到的。
2 後夜分:Pacchimayama (pacchima 最後+yama 夜分), (一夜三分的)最後夜分(2am~6am),凌晨。
3 諸天人談十二年「什麼吉祥?」沒有結論。因此,帝釋天王派天子(devaputta),來問世尊吉祥法。
4 敬禮世尊後: KhA.116. : Bhagavantam abhivadetvati Bhagavantam vanditva panamitva
namassitva(行禮、鞠躬、敬禮世尊後)。「敬禮」,日譯作:挨拶(aisatzu)。
5 站在一邊:KhA.117.:「不在後面,不在正前面,不太近,不太遠,不在長草中,不在逆風處,
不在下處,不在高處,已避免這些過失,稱為站在一邊。」依照《相應部注》(SA.1.1.Ogha 暴流)
說,退坐一邊要避免六種身體的距離:1.不太遠(atiduram)、2.不太近(accasannam)、3.不在上風
(uparivatam)、4.不在高方(unnatappadesam)、5.不在正對面(atisammukham)、6.不在後面(atipaccha)。
太遠則雜訊多(聽不清楚),太近則會互相撞擊,在上風則散發體味,在高方則不尊重,在正對面則
眼對眼接觸,在後面則要伸展脖子。



﹝吉 祥 經 ﹞ 三十八種吉祥事
01. 勿親近愚.惡者。
愚者不可思惟而思惟之,不可論說而論說之,不可行者而修習之。

2. 應親近智.善者。
智者:智者是無怖畏、災難、橫禍之事(除非是過去造惡之報)。
他能善思惟、善說、善作,於過見過、有過悔改、向人悔過。


3. 尊敬值得尊敬者(指聖者--見註解書)。

4. 選擇適宜的居住環境,
指有四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住處,可做功德處。

5. 過去世曾經親近佛陀和辟支佛(KhA.133.)。
《雜阿含1000 經》:「自所修功德,後世善知識。」

6. 自持正誓願:
即「四攝事」的「利行」:
無戒立戒,無信令信,慳者令捨,惡智令建立正智。(KhA.134.;《雜阿含668 經》)

7. 對佛法及無過失的在家法博學多聞。

8. (謀生用的)任何手工藝(hatthakosallam)。
古言︰「家財萬貫不如一技在身。」(出家眾則做袈裟及染袈裟等。)

9. 調伏身、語、意。

10.口出善言語,
指離妄語、兩舌、惡口、綺語, 及善於表達佛法。

《經集》(Sn.3-3./vv.450-454):

「(1)說善語。(2)說合法之語,不說非法之語。

(3)說可愛語,不說不可愛語。(4)說真實語,不說虛妄語。」

11.孝順、侍候生父生母。
侍候父母,包括洗腳、推拿、按摩、洗澡,給予四事供養及儲備)。

12.愛護、照料諸親生孩子(包括兒子與女兒, KhA.138.)和諸妻子。

13.做事不紊亂,井然有序。

14.自己的財產能布施給他人。

15.行正道︰dhammacariya(法行)是指十善業道。

16.親戚有被濟助。
「親戚」指與父母有血緣關係的親戚,乃至七世之父祖。

17.行為盡責,不被智者責備。

18-19. 《吉祥經注》(KhA.5-11./p.142.)︰

「遠離、離諸惡︰遠離︰遠避。離諸惡︰有情以放棄或避開來棄離(殺、盜、邪淫、妄語之惡)。」

《小義釋注》(Nd2A.CS:pg.10.)︰「遠離︰遠離享樂。離︰沒有享樂。」

20.不飲酒、不用麻醉藥品。

21.修善不放逸。不疏忽為‘不放逸’ (與正念不分離)。

22.恭敬,即敬重性(Garukatabbam garum karoti)。

23.謙遜,謙卑。

24.知足於衣服、飲食、醫藥、臥具。

25.感恩圖報。能記憶的不管小恩、大恩。
(佛說世間兩種人難得:知恩、報恩)(A.2.11./I,87.)。

26.適當時候聽聞佛法。

在此,註解書說︰
「適當時候」指意亂 (uddhacca 掉舉)、情迷(kamavitakkadinam欲尋等)時,其時可以聞法得樂。

27.忍了再忍,乃至於沒有該忍的還要忍。

28.恭順受教。容易受勸告為「恭順」(sovacassata)。

29.參訪沙門,供養修福、問法.決疑。

沙門:在此指佛陀的出家弟子,或已止息煩惱者。

30.適時論法,能更深入法義。

31.全心全意投入修善。

32.梵行:離淫慾。

KhA.151.︰梵的行為,諸梵天的行為,稱為‘梵行’ (brahmacariyam),優良的行為之稱。

KhA.152.︰梵行:沒有(男女)淫欲,及具足沙門法。)

33.曉了四聖諦(苦、苦因、苦滅、苦滅之方)。

34.親證涅槃,毀滅貪.瞋.癡。

35.接觸世法,即面對八風(利、衰、譽、毀、稱、譏、樂、苦),心不動搖。

Vin.Mv.I,185.(=A.6.55./III,379.)︰「恰如堅石山,不為風所動,

如此色、味、聲,香及所有觸,可意不意法,皆不為激動。心安住解脫,只隨觀壞滅。」

36.無憂︰指漏盡煩惱。

37.無染︰心離貪瞋癡之垢染。

38.安穩:無畏、無不幸的事。

http://www.dhammarain.org.tw/books/handbook-meditatio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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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道美 {亮媽 }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